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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宁石材产业园区(一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施工)中标候选人更正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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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宁石材产业园区(一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施工)中标候选人更正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安顺正盛招标有限公司公开招标的镇宁石材产业园区(一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已于202301051100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将评定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镇宁兴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32372862.62元

中标工期:6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李维艳

项目负责人资质: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黔258141524052(贵安)

联合体单位:/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嘉泰宏盛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价:31263804.24元

中标工期:6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甘启院

项目负责人资质: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黔251414519887

联合体单位:/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新南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32444911.87元

中标工期:6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夏云岳

项目负责人资质: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黔251161890058

联合体单位:/

公示20230108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安顺正盛招标有限公司

20230105

重要提示: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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