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木村易涝点综合治理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答疑澄清
致各投标人:
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标的项目破木村易涝点综合治理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招标文件作以下调整: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原文:
(4)联合体投标应满足:设计单位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施工单位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修改为:
(4)联合体投标应满足:设计单位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施工单位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投标保证金:
原文:
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人民币。
修改为:
投标保证金为:11万元人民币。
注:本次澄清只是更正评标系统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故本次项目不延期。
贵州达诚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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