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岭县花江镇和平村(原花江镇交警队)、关岭县花江镇原派出所、花江镇原客运站及花江镇210省道旁 一宗商业用房资产转让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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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岭县花江镇和平村(原花江镇交警队)、关岭县花江镇原派出所、花江镇原客运站及花江镇210省道旁一宗商业用房资产转让结果公示
安市公资交(产)字示[2023] 27号
经关岭自治县财政局批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贵州筑黔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关岭恒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于2023年05月23日对关岭县花江镇和平村(原花江镇交警队)、关岭县花江镇原派出所、花江镇原客运站及花江镇210省道旁一宗商业用房资产进行转让活动(公告号:安市公资交(产)字告[2023]24号),现将转让结果公布如下:
此项目应无人报名而未能成交。
公示期:2023年05月25日至2023年05月31日
单位名称:关岭恒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贵州筑黔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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